分公司欠款,可以去执行总公司吗?

发布时间:2025-04-19 / 浏览数:20

分公司欠款,可以去执行总公司吗?

一般而言,分公司所欠款项,是可以对总公司进行执行的。

原因在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若分公司对外存在欠款,当分公司自身财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请求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分公司欠款,可以去执行总公司吗?

从法律关系角度剖析,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本质上属于一个整体,分公司的行为,在法律层面等同于总公司的行为。

然而,执行总公司财产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条件。例如,所涉债务必须确系分公司产生,且总公司对该债务确实负有相应责任等。

总之,当分公司出现欠款情形,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总公司财产以实现自身债权。但同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程序与规定操作,保证整个执行过程合法、公正。

案情回顾:

小谭所在的分公司欠了小赵一笔钱,分公司没有足够能力完全还清。于是,小赵要求执行总公司小胡的财产。但小胡觉得小赵不能直接这么做。小赵则认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理当承接分公司债务,所以自己有权申请执行总公司财产。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在分公司欠款且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情况下,小赵确实有权申请执行总公司财产。

2、执行过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像债务要明确是分公司产生的,并且总公司得对该债务负有相应责任。只有小赵的申请符合这些要求,才具有合法性。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