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的偿还顺序是什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13 / 浏览数:20
公司在应对债务时,其还款的顺序通常依照以下流程:
首先,支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其次,给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及抚恤金等;
接着,把应当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列入还款范畴;
随后,结清公司所欠的税务款项;
最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然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倘若存在具有担保性质的债权,那么在破产程序中有望优先得到清偿。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